河北巨贪李真落马:4位空姐轮流伺候,喝酒只喝五粮液,03年死刑
他曾是无数人眼中的权力象征,手握河北官场的关键位置,一路从秘书岗位攀升至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然而,外表的光鲜背后,是难以掩饰的奢靡、腐败。
他的办公室奢华无比,竟配备了四名空姐出身的秘书,轮流伺候他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两名魁梧保镖守在门口,没有他的许可,任何人都无法靠近一步。

短短七年间,他滥用职权,索贿、受贿金额高达814万余元,与他人合谋侵吞资金和股份更是高达2967万元。
他生活挥霍无度,餐桌上只有顶级的酒水和食材,连地方交警见到他的车都主动避让。

快速晋升却职务滥用
1989年7月,李真调入省企业投资总公司,他的工作能力逐渐受到关注。
刚进入公司时,他表现得干练利落,无论是文件整理还是协调事务,总能快速找到解决方案。

他擅长揣摩领导意图,几次在会议上准确补充领导遗漏的要点,赢得了上级的赏识。
很快,他脱颖而出,不到一年零四个月,就被推荐到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身边担任秘书。

成为秘书后,李真更加谨慎。他在程维高的日常事务中表现出色,安排会议、起草文件、处理突发情况样样拿手。
不到半年时间,李真又被提拔为副处级秘书,成为领导身边的得力干将。

1992年,李真开始向省政府办公厅秘书的职位迈进。在省委书记的推荐下,他顺利进入省政府办公厅。
新岗位的工作量更大,面对不同部门之间复杂的协调任务,他依然游刃有余。
他善于通过与各方建立关系来简化流程,特别是在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的项目中,他表现出极强的掌控力。
同年年底,他再次获得晋升,被提拔为正处级秘书。

1993年,李真被调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工作内容更加贴近权力核心。
他熟悉如何协调各地汇报的内容,保证向省委领导递交的信息简洁准确。
他经常主动联系各级部门了解进展,快速解决问题,为省委领导争取更多时间处理重大决策。
到1994年底,他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5年,李真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和党组副书记。
李真通过熟练的调度能力和广泛的关系网,在短时间内理顺了许多棘手问题。
两年后,他又被任命为局长,全面掌控税务部门事务。

贪腐行为的爆发
随着职务不断提升,李真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在担任省委办公厅秘书期间,他负责协调和处理各类事务,其中一些涉及重大项目和资金审批。
他利用职务便利,有意延迟批复文件,向相关负责人暗示通过送礼“加快进程”。
许多企业和个人为了尽快办成事,主动送上巨额财物。
这些钱款有的以礼品的形式交付,有的通过复杂的账目形式转移到李真指定的账户。

在这一时期,他还与部分公司负责人建立了隐秘的利益纽带。
例如,某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李真通过上下协调,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批文,事后从企业主那里直接收取数十万元的“感谢费”。

晋升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后,李真的贪腐手段更加多样化。
他掌握着对企业税务稽查的生杀大权,许多企业在税务检查中受到不合理刁难。
为了平息这些“问题”,企业被迫向李真行贿。
在一宗案例中,一家外贸公司因涉嫌税务违规被立案调查,李真在调查关键节点突然下令撤销稽查,同时从企业负责人手中获取一笔价值超过百万元的财物。

除了索贿受贿,李真还与其他人合谋侵吞国有企业资金。
他利用职务便利,在一家金融租赁公司的地方办事处伪造投资项目报告,最终将近千万元资金转入他控制的账户。
在另一宗案件中,他与某公司高层勾结,通过股权交易将数百万元非法收入分摊到私人账户。这些手段都经过严密设计,很难在短时间内被察觉。

他的经济犯罪还涉及国际贸易公司,通过虚报注册资本或夸大经营规模获取高额贷款,然后将这些贷款挪作个人使用。
他从中分得的财物数额达到270万余元,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奢侈品、维持高档生活,同时也作为继续扩张个人关系网的“润滑剂”。
七年间,李真积累了两千多万的巨额财富。

权力的阴暗面
李真在担任重要职务后,对权力的掌控日益加强。他的办公室陈设豪华,除了配备常规的办公设备,还专门设置了会客区域和独立的休息空间。
为了彰显地位和威严,他特意挑选了四名空姐出身的秘书,负责不同的事务,包括文件整理、联络沟通、会议安排等。
他还聘请了两名身材魁梧的保镖,负责他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任何人要想进入李真的办公室,都必须经过层层通报和审查。
他制定了严格的来访规则,没有他的明确许可,即使是部门内的高级领导,也无法轻易见到他。
这种等级森严的管理方式,让他的办公室逐渐成为一个高不可攀的禁区。

在饮食方面,李真不接受普通的餐厅招待,只选择那些在行业内享有盛誉的高档场所。
无论是接待来宾还是个人用餐,他的标准始终如一——酒必须是“五粮液”,菜品也要选用顶级食材。

在河北省内,李真凭借权力获得了极高的“特权”。他的车辆行驶在路上时,不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各地交警对他的车牌了然于心,即使闯红灯也无人敢拦。
有一次,他的车被一个新上岗的交警拦下,交警显然不认识他,按照规定上前要求出示证件。李真摇下车窗,不说一句话,直接向交警吐了一口口水。
这名交警虽然愤怒,但却不敢反抗。第二天,这名交警便被调离了岗位,再未出现在路上执勤。

李真的行为在当地形成了巨大的威慑力,几乎没有人敢与他对抗。
他在公共场合极少掩饰自己的权威,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公众,都对他的权力有所忌惮。
甚至一些公务活动中,他对下级的态度也显得咄咄逼人,让许多人私下对他颇有微词。

被查与审判
2000年2月17日,中纪委领导在一次例行会议上听取了关于李真涉嫌受贿问题的详细汇报。
办案人员提交的材料中,清晰列举了李真在多个岗位上的经济问题,包括索贿金额、交易记录以及关键证人证词。
面对这些具体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中纪委领导当即决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李真的案件立案侦查。

仅过了几天,2月23日,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成立了针对李真经济犯罪案件的专案组。
参与调查的成员包括资深检察官和经验丰富的纪委人员。他们的任务是全面梳理李真的权力轨迹,从早期岗位到后期担任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的所有行为。

随着调查的深入,李真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他在多个关键岗位上牟取私利的手段被逐一揭露,牵涉企业的行贿账单和资金流向被细致追踪,许多隐藏在表面之下的贪腐行为被挖掘出来。
这些犯罪事实被一一记录在案,形成了厚厚的卷宗。

案件在2002年8月进入司法程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持续多日,检方详细陈述了李真受贿和贪污的犯罪事实,并提交了多份物证和证人证言。
李真的辩护律师试图以程序问题和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撼动案件的主要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李真犯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结果宣告后,李真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案件随即移交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
2003年10月,复审阶段结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死刑判决。

死刑的执行
2003年11月13日清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内的气氛格外紧张。
李真的家人被通知前来与他见最后一面。家属们在看守所的安排下,进入了一间专门设置的探视室,与李真隔着玻璃短暂交谈。
会面时间被严格控制,家人只能用简短的言语表达情感,李真则回应着几句,声音显得低沉。

8点10分,看守所正式启动执行程序,司法人员向李真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持死刑的复核裁定书。
整个过程简洁而严肃,宣读完毕后,工作人员对李真的身份进行了核对,并按照程序将他带到执行场所。

执行车辆早已准备好,专用注射设备经过检查后被装入车内。李真被带上车后,执行人员开始按照程序准备注射器械。
医务人员仔细检查了设备的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药物注射到李真的静脉中。
数分钟后,医务人员确认李真的心跳停止,宣布注射执行完成。

8点19分,司法部门正式确认李真死亡。
随后,相关人员完成了验尸程序,记录执行细节,并将结果上报至上级部门。
看守所的日常秩序迅速恢复,参与执行任务的人员各自返回岗位,而李真的尸体则被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王贵胜.要常思贪欲之害——“河北第一秘”李真留给我们的警示 .秘书之友